赞
2018-10-26 15:01:31 佰腾专利探索者
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,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“嘀嘀嘀嘀嘀嘀”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,支持其注册。
QQ作为日常工作中最为常用的工具软件,他的声音提醒相比所有用过QQ的人都非常的清楚,急促的“嘀嘀嘀嘀嘀嘀”声,每当声音响起都会不由自主的点击查看新消息。
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,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“嘀嘀嘀嘀嘀嘀”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,支持其注册,这也是我国商标法领域经司法判决的首例声音商标案件。
早在1999年2月QQ诞生之初,“嘀嘀嘀嘀嘀嘀”就作为新消息的提示音。2014年5月4日,腾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“嘀嘀嘀嘀嘀嘀”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。
2015年8月11日,商标局以“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”为由驳回申请。随后,腾讯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,并提交了多份证据材料,包括多个版本的QQ有新消息传来时提示音的证据,但商标评审委员会以“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”为由,驳回注册申请。
2018年10月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,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“嘀嘀嘀嘀嘀嘀”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,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。这也是我国商标法领域经司法判决的首例声音商标案件。
查专利,就上专利探索者 www.patexplorer.com